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说明(面向中职毕业生)
本考试说明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 (2020年版),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实际情况制定。 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考查学生关键能力和必备知识,遵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发展学生的数学学科核心素养。
一、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 150 分。
(二)试卷结构
1.试卷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2.内容比例
基础知识:集合与简易逻辑、不等式约占比例20%
函数:函数的概念及其性质、指数函数与对数函 数、三角函数、数列约占比例40%
几何与代数:向量、复数、平面解析几何、立体几何约占比例35%
概率与统计:概率与统计初步、排列组合、随机变量及 其分布、统计(拓展)约占比例5%
二、考试能力要求
(一)数学运算能力
能够识别运算对象,理解和掌握运算法则,会根据法则、 公式等探究运算思路,选择运算方法,设计运算程序,求得 运算结果等。
(二) 直观想象能力
借助空间图形认识事物的位置关系、形态变化与运动规 律;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数学问题; 利用数与形的联系,构 建数学问题的直观模型,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三) 数据分析能力
具备数据收集、数据整理、信息提取、模型构建、数据 计算、分析推断能力。
(四) 逻辑推理能力
会用演绎、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 能准确、清晰、有条 理地进行表述。
(五) 数学抽象能力
会对实际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 括,并用数学语言进行描述。
(六) 数学建模能力
主要是从实际情境中的问题出发,抽象出相关的数学模 型,求解结论,验证结果,解决问题。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基础知识
1.集合与简易逻辑
2.不等式
(二)函数
1.函数的概念及其性质
2.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3.三角函数
4.数列
(三)几何与代数
1. 向量
2.复数
3.平面解析几何
4.立体几何
(四)概率与统计
1.概率与统计初步
2.排列组合
3.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4.统计